9月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计划到2026年,上海市将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直在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ECO服务功能慢慢地加强,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显著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健全等目标。
《通知》明确了十项重点任务。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通知》提出:(1)全面实施“光伏+”工程:上海市将加快推动光伏应用,确保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光伏发电,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从而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2)在城乡建设方面,上海市将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即将光伏发电技术与建筑设计相结合,实现建筑本身的能源自给自足或向电网供电,降低建筑能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在执行措施方面,上海市将提高新建居住建筑的能效标准,确保超过50%的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同时,为降低既有建筑的能耗,上海市将完成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这些改造措施可能包括加强建筑保温、更换高效节能设备等,以提高建筑的能效和舒适度。另外,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绿色建筑标准涵盖了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等多个方面,旨在实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不止是上海市,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近年来国家、多地政府均出台过有关绿色建筑发展的条例法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1.2024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到2025年,我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要更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2.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的要求建设。支持和鼓励城镇民用建筑运用超低能耗等节能建筑技术,打造绿色建筑集中示范、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并且星级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项目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评优及相关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
3.2023年12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通知,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通知指出,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的超高层建筑、首都功能核心区建筑、城市副中心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4.2022年9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条例指出:(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的要求。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依照国家和本省建筑节能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运行的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等制度,为科学、高效监管绿色建筑运行提供依据。
(3)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予以优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