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 作者: LJ减水剂系列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万吨高效减水剂、1万吨无碱速凝剂、2万吨水泥助磨剂和10万吨膨胀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检查定见
衢环建〔2024〕1号(关于浙江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万吨高效减水剂、1万吨无碱速凝剂、2万吨水泥助磨剂和 10万吨膨胀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检查定见).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