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归纳试验区社会作业局,各省属中职校园、技工院校,有关高职院校: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校园招生资历审阅及拟招生专业存案作业的告诉》,为做好我省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校园招生作业,现将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校园、技工院校和招生专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归纳试验区社会作业局要树立完善高中阶段校园招生选取信息化统一管理渠道,将面向本区域招生的中职校园、技工院校归入统一管理,依照公平、公平、揭露的准则,标准有序安排而且展开招生作业。各级教育、人社部分要依照责任分工,辅导和监督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校园、技工院校做好招生作业。
二、2025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校园(附件1)要强化责任意识,标准招生选取行为,实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严厉依照存案的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附件2)展开招生和宣传作业。未列入招生资质名单的中职校园、未存案的招生专业一概不得招生、注册学籍。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分批阅建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不得招生。未经生源省与方案招生省主管部分存案,不得展开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禁止中职校园与非学历教育训练组织联合办学。
三、经省人社厅审阅存案,2025年第一批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附件3),招生专业依照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履行,经存案的2025年第一批技工院校招生专业名单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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