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建议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收到留言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网友反映的有关问题做了详实回应,答复称有关部门正在根据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工作,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红线底线。
内蒙古公安厅对网友留言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关于牧区牲畜钻过隔离栅引发事故方面。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规定,自治区高速公路按规定设置隔离设施防止牲畜等侵入;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要求,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格外的重视公路防护设施检查和修复。经统计2021年更换隔离栅12万米。
同时,为更好预防牲畜钻过隔离栅引发的事故,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大型牲畜的生活习性,经过大量、反复实验,已经在国道可行地段推行大型牲畜反光腿带应用。目前,反光腿应用已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10余个重点旅游地区的主要公路沿线的牧户免费发放试用,夜间车辆碰撞大型牲畜事故同比下降50%以上。
此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徒步巡查+车辆巡查+无人机巡查”的路巡方式,对重点路段、桥梁、隧道、高速公路网围栏、隔离栅等部位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隐患,立即告知运营单位和养护部门做修复,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在巡查中发现牛羊等牲畜上路的情况,立即将其驱离,加大对沿线牧民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关于高速路段增设防眩网及波形护栏方面。对于留言中所提的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在高速项目建设时,对于并行普通公路参照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护栏设置要求,对于间距小于12米或高差较大的路段设置护栏。同时,关于防眩设施问题,在高速项目建设时,对于并行普通公路参照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防眩设置要求,对于间距小于9米的路段设置防眩设施。
三是关于公路修复监管和联合查处超载方面。按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布公路交通安全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等问题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
四是关于查处超速行为方面。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多次部署专项行动,组织并且开展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通过精心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治理,科学部署勤务,提升管控效能,强化科学技术应用,实现精准查控。严厉打击超速和遮挡牌照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警务协作,协同消除隐患,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等方式。
五是关于强行超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方面。按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在重点路段设置测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探索实施区间测速,对强行违法超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六是关于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方面。自治区公路养护部门格外的重视冬季清雪工作,现有各类应急机械2097台,包括平板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除雪车、抽水机等,储备融雪剂7708余吨、防滑料5.1万余立方米。严格落实“有雪必上路、见雪必清除”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遇有受阻路段及时开展应急抢通,切实做好灾害应对和保通保畅工作。
七是关于驾驶员培训考试方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已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对2016年版大纲进行了调整优化。强化了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包括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的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八是关于重点整治的几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方面。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巡逻检查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与管事率,坚决打击整治飙车炸街、加塞插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高标准高质量统筹推进预防事故保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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