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商场在售酒类产品契合食物安全规范,近年来,安徽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将酒类产品作为监督抽检的要点之一,2024年12月以来,展开4期省级食物安全抽检。
在每次抽检中,酒类产品抽检的不合格项目,首要触及酒精度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等质量目标不合格问题,以及三氯蔗糖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等食物添加剂问题。
从安徽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信息来看,在2024年12月以来的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酒类产品触及企业首要散布在合肥、宿州、芜湖、淮北等地。现在,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出产经营者做出详细的查询处理,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一步催促企业实行法定责任,并将相关状况记入食物出产经营者食物安全信誉档案。
从详细抽检状况去看,在安徽省商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1日发布的第49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中,有1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详细为:标称安徽皖之源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三河精酿米酒,酒精度不契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开展要求。
2024年12月20日,在该局发布的第50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中,有两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详细为: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出售、标称四川老庄家酒业有限公司托付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绵柔大曲,酒精度不契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开展要求;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麦壹购超市出售、标称淮北市级口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安徽楚州酒业有限公司(淮南)出产的白酒,酒精度不契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
2024年12月25日,在该局发布的第51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中,有3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详细为:宿州市泗县润鑫发到家商业有限公司出售、标称亳州市金福醉酒业有限公司监制、亳州市皖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糊吊闹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合肥市肥东县好先生日子超市出售、标称淮北市级口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安徽楚州酒业有限公司(淮南)出产的白酒,酒精度不契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翼达购物中心出售、标称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出产的徽府老坛酒,三氯蔗糖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复检后,保持初检定论。
该局2025年1月8日发布的第1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中,酒类产品抽检样品悉数合格。